胡星

胡星律师是达沃合伙人,负责刑法部门,她同时也擅长国际民商事法律业务。胡星律师从厦门大学获得法律本科学位后,先后在法国巴黎第二大学-先贤祠-阿萨斯大学和巴黎第十大学-南泰尔大学进修,并分别获得了国际法和国际商法硕士学位。在加入达沃律师事务所之前,胡星律师曾执业于上海知名的律师事务所。胡律师于2010年通过中国司法考试。

胡律师主要负责为公司和个人提供有关刑事方面的法律服务,尤其是在“白领”犯罪和单位犯罪领域。她还为外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及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并通过谈判、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此外,胡律师在涉外民事法律事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处理了大量涉及外国公民的离婚、监护、房地产和继承的案件。自2017年以来,胡律师被任命为法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的顾问律师。她的工作语言为普通话、法语和英语三种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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