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茜
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支付年终奖?
近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案件,李先生的用人单位没有向他支付约定的年终奖。李先生认为自己一年来努力工作,确实应该得到年终奖。然而,其用人单位对此提出了异议。
最终,法院支持了该员工关于支付年终奖的请求,其决定的依据是公司的员工手册关于年终奖的约定。
那么,法律对年终奖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呢?
年终奖是“工资”吗?
年终奖属于员工工资的组成部分。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包括奖金;进一步,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2条,奖金包括年终奖(劳动分红)。也即,年终奖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属于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支付年终奖?
年终奖是用人单位对员工一年工作的肯定,一般根据用人单位自身经营效益支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支付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自主行为,不是法律所强制的。
如上所述,年终奖一般由劳动合同约定或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通常体现在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中。
但是,并非没有书面约定就可以不予支付年终奖。如果用人单位内部每年发放年终奖已形成惯例,员工对年终奖的发放已形成合理预期,那么即使用人单位对此有异议,但无法举证说明理由的,员工要求支付年终奖的请求也可能得到支持。
工作未满一年的员工是否有年终奖?
对于工作未满一年的员工而言,若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未满一年不应予以支付年终奖,则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支付;若对此未作约定,根据公平原则和按劳分配原则,对于工作未满一年的劳动者已付出相应劳动的,实践中通常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实际用工时间的比例向劳动者支付年终奖。
时效限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一般仲裁时效为一年。但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因此主张支付年终奖的仲裁时效系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