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外商投资

施菲利

施菲利为比利时德沃福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与管理合伙人, 自2004年起作为比利时商事律师活跃于中国, 自1997年起具有布鲁塞尔律师从业资格。

3月1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稳定2021年外商投资环境。

《通知》分别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二条具体举措。

一、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吸引更多优质外部要素资源促进国内大循环

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推动引资与引技引智引才相结合。

在吸引更多外资进入先进制造业、高新科技、节能环保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同时,还将采取措施吸引更多世界级的外国人才。

此后,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编制《“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

二、提升开放平台水平,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联接点、支撑点

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深入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试点,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提升边(跨)合区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区域开放发展。

此外,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将大规模实施、开发对外投资的战略措施。

三、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推动国际国内产业链对接融合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吸引战略投资,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促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展会作用。

商务主管部门将与日本、韩国、新加坡、英国、荷兰、丹麦等国家建立更紧密的联系,促进和支持多边和双边投资。

四、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

确保产业链供应链重点外资企业稳健运营健全外商投资服务机制,强化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推动重点外资项目加快落地和建设,持续加大外商投资保护力度,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外资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营造良好环境

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完善外商投资报告管理制度,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更新《外商投资指南》和“投资中国”网站等。

小结

除《通知》中的22项措施外,中国近年来通过法律修订等措施为外商投资提供更好的法律环境,随着RCEP和中欧投资协定等贸易协定的签署,中国继续成为吸引外商投资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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