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7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2018年度典型虚假违法广告
——互联网广告成“重灾区”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工商局”)日前公布2018年度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情况。2018年全年,市工商局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5060件,处罚没款1.16亿元;其中互联网广告案件数量4383件,占比87%,罚没款额8271万元,占比71%。
总体来看,构成虚假违法广告并被处罚的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是发布在网站、公众号、网络直播等自媒体上的互联网广告。这些广告无需经过第三方对内容的特别审查即可自行发布,因此发布者更应提高法律意识和敏感度,对广告内容的合法合规进行及时的自查自纠,以免因违法被处罚,遭受金钱和品牌名誉的双重损失。
以下为市工商局公布的12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该等案例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序号
|
类别
|
发布媒介
|
主要违法表现
|
处罚结果
|
涉及条款 |
1 | 处方药
|
网络直播
|
当事人在网络直播平台上发布名为“有球必硬 夜夜激情”的网络直播,介绍产品功效、有效率,讨论 “情趣内衣”等内容。
|
罚款70万元
|
第九条及第十六条
|
2 | 医疗
|
微信朋友圈
|
当事人通过部分管理人员的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内容为“日本无条件投降日,1945年8月15日;日本为什么无条件投降?因为没有XXX(医院名)!”的海报广告。
|
罚款70万元
|
第九条
|
3 | 净水设备
|
互联网站
|
当事人在自有网站首页广告中使用错版的中国地图宣传其“零售网点”。广告中使用的地图存在“我国阿克赛钦地区界线绘制错误”、“我国藏南地区的国界绘制错误”、“漏绘我国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等问题,未将我国领土表示完整、准确。
|
罚款60万元
|
第九条
|
4 | 餐饮服务
|
微信公众号
|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推文,内容包括“一个叫春的姑娘,等你翻牌”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宣传用语。
|
罚款25万元
|
第九条
|
5 | 餐饮服务
|
微信公众号
|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名为“‘爷包二奶’!2017流行语大爆料”的推文,并配有“上身赤裸的青年男女抱在一起”等色情图片。
|
罚款20万元
|
第九条
|
6 | 教育培训
|
互联网站
微信公众号
|
当事人在自有网站发布“国家汉办/孔子学院直属汉语教师培训基地”、“全球最大的汉语教学基地”等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构成虚假广告。当事人还在英文网站发布夏令营活动宣传,使用“中国最好的汉语国际夏令营”等绝对化用语。
|
罚款40万元
|
第九条及第二十八条
|
7 | 教育培训
|
互联网站
|
当事人在其自有网站发布“签约潜能 成绩一定有保证”的广告宣传内容,以及部分学员参加当事人培训后的感悟和体会的宣传内容,构成在教育培训广告中对培训效果的保证性承诺,以及利用受益人名义作证明的违法广告。
|
罚款14万元
|
第二十四条
|
8 | 教育培训
|
互联网站
经营场所
|
当事人在其自有网站和线下经营场所发布含有学生和家长对其培训服务的点评或推荐内容的网页、视频和海报宣传,构成在教育培训广告中利用受益人名义作推荐或证明的违法广告。
|
罚款10万元
|
第二十四条
|
9 | 保健食品
|
互联网站
|
当事人为推广其保健食品,在其运营的商业网站上发布宣传广告,称“珍贵原料:源自北冰洋4200米以下深海冰极鳕鱼”、“长期服用不会有副作用”,构成虚假广告。
|
罚款28万元
|
第二十八条
|
10 | 普通食品
理财服务
|
互联网站
|
当事人在网站上发布的商品广告中使用“妈妈的母乳也是全A2蛋白”等宣传内容,另在该网站金融栏目中发布某理财广告,含有“7.5%收益率专享标”等宣传内容。
|
罚款36万元
|
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八条
|
11 | 化妆品
|
互联网站
微信公众号
|
当事人在自有网站宣传其天然修护系列产品“……修复扩张微细血管,舒缓、收敛、调节皮肤新陈代谢,增进免疫系统功能”;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宣传“光速脱毛疗程使用的高科技脱毛仪含两项专利……”,经查实相关仪器或技术实际并未取得专利认证。
|
罚款25万元
|
第二十八条
|
12 | 投资理财服务
|
互联网站
|
当事人在其自有网站宣传“公司1600多名员工,89.31%拥有大专以上学历,191人具有研究生学历,765人具有本科学历,626人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法律职业和证券从业等专业资质,30人取得了资产管理公司高管资格”等虚假内容。
|
罚款30万元
|
第二十八条
|